《南大碎尸案》—— 案情推演五 - 第四章(上)

作品简介

这里要和大家说一下,有留意我最近动态的朋友,一定知道:作者最近被平台排挤的很厉害——有不让发文的、有限流的、有禁言的、也有警告封号的等等,不胜枚举,很是无奈!!!

我记得,美国国父乔治·华盛顿说过一段很著名的话:

为什么禁止言论自由?只有三个解释:

1. 过去做了坏事,怕人们提起;

2. 正在干坏事,怕人们批评;

3. 准备干坏事,怕人们揭露。

总之,用华盛顿的话说:“禁止言论自由一定与坏事相关,绝对不是好事。“

但我想说,还有一种,就是:“做了见不得光的事,怕人披露;而这件事,对国家来说是好事,对一个家庭来说,或许就是坏事了。”作者最近分析、推理的《南大碎尸案》就属于这类,所以我的推理一直受各大平台的排挤。

经过作者再三思考,我决定:与其跟这些平台对着干,还不如老实、学乖点,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。靠给大家分析案子来赚钱的事,从目前的收入来看——我认为是不靠谱的!

所以我也不想浪费大量的时间,在收集线索与分析案情上了!得罪人不说,也吃力不讨好!

本章内容也将是我最后发表推理的文章了!原本答应粉丝的要求,帮大家去分析其它案件的事,在这就先和你们说一声:“抱歉,作者要停更了!”

但是《南大碎尸案》我还是会满足大家的要求,跟大家更新完的;在此之后,大家就别叫我去分析其它案子了,希望大家理解!!!

关于《南大碎尸案》今天我就给大家正式收个尾,至于大家看完后,作者在大家心中的位置,是否会转变成:推理界的大神?还是互联网上的小丑?也就看这一章了!说实话,我都有点小紧张!!!

 

好~废话不多说,进入正题:

看完我【案情推演五】第三章的朋友,都会发现一个问题,就是:这个案子不管是南京警方,还是南京大学,都有暗中保护凶手的嫌疑!

比如,南京警方方面:

1、在案发后,第一时间就将刁爱青的遗物全部取走,却不对外公布刁爱青真人照片,与她失踪时的穿着情况。

2、南京警方接刁家人来南京后,宁可当着刁家人的面,去报社刊登《认尸启事》;也不给刁家人去指认死者的遗物、遗体与遗照等。

3、就连警方刊登在《扬子晚报》上的【认尸启事】与【悬赏通告】里——对刁爱青身份特征的描述(比如:出生日期、身高、体型、外套等情况),都与实际情况的不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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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如,南京大学方面:

1、南京大学有多名学生发现:“刁爱青失踪那晚,与陌生男性在一起谈话”的重要线索,各系领导却不让学生去汇报,还严令警告学生不要参与此事。

2、南京大学对刁家人的冷漠,用“潜水啊潜水多年”的话说:是一种冷漠,没人真正关心刁爱青生死的冷漠!

就像她说的那样:“这个人,仿佛就是死于这种冷漠中。”


 

所以,案发后南京大学除了退回刁爱青的学费外,只给了刁家人2000元的慰问金用作补偿,就把这一家五口(刁父、刁母、刁姐、姐夫与公公)给打发回老家了。



直到案发后,刁爱青的父亲一直往来于南京大学讨要说法,学校才在案发后的第14个年头,也就是2010年的冬天,给了刁父一万元,并让他立下字据,说以后不再找学校了。



在此之前,学校用2000元就想去解决一起发生在南大的命案,这就是学校的态度。这种表现能不冷漠吗?

就像bvbvbv1232012在天涯论坛里说的那样:“刁方家属缺少血性,太老实,当时如果能发泄情绪也在理解范围之内。”



这说明什么?这说明,刁家人在当时人都是蒙的——尸体不给看、相片不给看、死者遗物也不给看;你让刁家人拿什么去悲哀?靠什么去生气呢?

而本章内容,我就给大家分析并解释一下:本案中这些所有的异常情况,它们是如何产生的!于此同时,也将去揭露本案的全部真相!

但~还是那句话,作者推演的内容是根据网上的线索所做出的分析与判断,不代表是本案的真相;所以大家看完后相信与否——纯属个人意愿,与作者无关。


第四章【揭秘真相】

本章内容我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去讲:

1、抛尸地址的情况分析;

2、凶手抛尸思路与意图;

3、与本案相关的时间线整理;

4、还原案情;

【抛尸地址的情况分析】

我们知道:本案警方并没有调查出死者的死因,就说明:警方不知道凶手是如何将死者杀害的;也就不可能知道凶手作案的手法,包括他是如何碎尸的。

南京警方也没有调查出第一犯罪现场,就说明:警方并没有掌握凶手杀人的意图与动机;包括凶手与死者是否存在某种关系,是否产生矛盾。

南京警方也没有检测出凶手的作案工具,就说明:警方并不知道是在什么环境下碎尸的,是一人作的案?还是多人作的案?等等问题;

唯一掌握的线索就是“抛尸地点”、“抛尸包具”与“抛出的尸块”

毕竟凶手只杀了一人,如果不分尸成2000多块,就是一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杀人案件;也不至于会引起中央政法委、公安部、以及南京市高层领导的极大关注。



用bvbvbv1232012的话说,就是:“凶手抛尸应该是各个环节都有安排,不然不敢这样明目张胆,公然示威。”



这就说明,当年南京警方也认为:凶手抛尸是各个环节都有安排的!意思是说:南京警方并不认为——凶手这种抛尸方法,是被动或无奈之举;而是有意图、有目的的在抛尸。这就证实了:当年凶手选择的抛尸地与抛尸时机,在当年警方眼里——确实是存在挑衅意味的;不然这位老刑警就不会用“明目张胆”、“公然示威”去形容:本案凶手的抛尸行为。

那凶手是怎么抛尸的呢?他抛尸的意图又是什么呢?我们来看一下:当年凶手抛尸的地址,都具有什么特征?



这是凶手当年抛尸的具体位置图!我们先从案发时的那天,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后,发现的尸块谈起:



据天涯网友“nxc2015”说:最早发现的尸块据说是在华侨路工地的板车下面,但没报警;而最早报警的是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。



当然,也有人说是:华侨路工地上的两个农民工发现尸块后,而最早报的案。但我更愿意去相信前者,因为前者能把当天的案情关联起来;就比如:警方接到大锏银巷13号的清洁工报案后,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搜查垃圾点的指示。之后,就发现了小粉桥垃圾堆的尸块;这样就把1996年1月19日的案情关联起来了。

如果是农民工最早报的案,那样警方就会最先在华侨路工地附近布控大量的警力;这样就与19号的案情关联不上了!

其次是:大家想一下,1996年1月19日南京城下着大学,就连环卫工人都要推迟工作,更何况是需要高空作业的建筑工人了!农民工怎么可能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去工作呢?



所以,我更愿意去相信是:清洁工在大锏银巷13号捡到尸块后,最早报的警。

那我们就先从大锏银巷13号的抛尸地谈起:

凶手抛在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的位置:从百度地图的实景图像上来看,是找不到大锏银巷13号门牌的;百度地图把大锏银巷13号定位在大锏银巷15号的位置,也就是以下图片中的这个位置:



我给大家看一下百度实景图的周边情况:这是大锏银巷15号西侧道路。



这是大锏银巷15号(也是13号)的正大门



这是大锏银巷15号东侧道路:图片中左右两侧的垃圾桶的位置,很大可能就是:当年清洁工捡到尸块,而报警的地方。



大锏银巷15号西侧道路的左侧就是:大锏银巷64号军事管理区,目测离大锏银巷15号只有20~30米左右的位置。



这是大锏银巷64号军事管理区:



大锏银巷64号里面的民国建筑是吴思豫旧居,位于金陵协和神学院的南侧对面,院内中有3幢建筑风格一样、大小面积相同的别墅式洋楼。



该建筑均为两层别墅式洋楼,坐北朝南,砖混结构,青墙黑瓦,人字形坡顶,建有壁炉,其外观现已重新清整一新。3幢楼房总建筑面积623平方米。该3幢楼房目前均保存较好,现为解放军某部老干部使用。



大锏银巷64号军事管理区的西侧是:大锏银巷11号新华日报的宿舍区。



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《新华日报》:最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(1938年1月11日—1947年2月28日)是中国共产党的大型机关报,它是由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创办的、中国共产党第一张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并一直持续至1947年2月28日。《新华日报》于1949年4月在南京复刊,1952年成为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机关报。1999年,江泽民、李鹏、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又为《新华日报》在南京复刊50周年报庆题字。

当年,南京警方刊登【认尸启事】与【悬赏通告】的《扬子晚报》,就是由新华日报社主办,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主管,隶属江苏省属国有企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。报头“扬子晚报”四个字为胡耀邦同志亲笔题写。



上一章我们分析过,从本案抛尸使用的三个大包来看,凶手很大可能是军人;而大锏银巷13号附近不仅有军事管理区,同时也是当年警方刊登【认尸启事】与【悬赏通告】的《扬子晚报》报社人员的住宅区。这是不是很巧合呢?军方、报社、凶手,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某种联系呢?我们接着看另一处抛尸地——华侨路工地:

 

看完了大锏银巷的抛尸地,我们再来看华侨路的抛尸地:

谈到华侨路工地的尸块,大家先思考一个问题:凶手为什么要将尸块抛在华侨路工地的板车下面呢?

要知道:1996年1月18日那天,南京城可是下着鹅毛大雪;凶手把尸块抛在室外的任何地方,都会被大雪给掩盖,而抛在板车下面则不会。因为雪飘落不到板车下面,那样抛在板车下面的尸块,就很容易被外人发现,从而暴露尸块,然后被目击者报警!

如果凶手是没下雪的时候抛在这儿的,可以理解为:凶手对此事预估不足,他并没有想到:尸块抛在板车下面会比其它地方,更早暴露尸块。

但是,如果凶手是下雪天出来抛的尸,是否代表着:凶手是有意让人发现这包尸块呢?如果是,这就体现了凶手抛尸的意图!(大家记住:这是重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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